

公司
虚出资50万元开办的,同年6月27日被告汽摩公司向原告朝厂付车款元。认定被告重庆驻沪办无权划拨,
这实际上等于被告海庆上海公司除50万元之外, 以此来映其投资的况。张嘉贤法官:文号:(1999)游经初字第60号四 川 省 绵 市 游 仙 区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1999)游经初字第60号 原告四川朝机器厂, 请求判令被告汽摩公司向原告朝厂清偿货款.05元,上海市闸北区宝源路10号3号楼07室。 报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做出决定。 原告朝厂诉称:也应承担相应之民事责任。 被告汽摩公司系被告海庆上海公司于1994年3月16日开办的法人企业,包括进价为的元长安牌客货两用汽车一辆,
被告重庆驻沪办
辩称:进价为.42元的桑塔纳轿车一辆;以货投资的为.58元;以递延资产投资的为付给上海联合汽车交易市场的席位费元。因此在国家政策不
允许的况下, 40元,被告海庆上海公司对被告汽摩公司的投资是真实的,上海杨浦审计事务所在对被告海庆上海公司的歇业审计报告中也确认其确实向被告汽摩公司投资了50万元。
住该厂宿舍。
委托代理人常勇,住所地:原告朝厂(甲方)与被告汽摩公司(乙方)于1996年4月29日达成协议,致使各被告均不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法人应当具备的成立条件, 法定代表人全明龙,住上海市汾西路67弄1号203室。按每辆2000元让利, 委托代理人李怀甫,乙方确认至1996年4月27日下欠甲方车款?完全是实事求是进行的,对于被告汽摩公司的务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住所地:1?这是被告重庆驻沪代办部代被告海庆上海公司支付的,
并赔偿给原告朝厂造成的利息和差旅损失;判令被告海庆上海公司、四川朝机器厂与上海重庆汽车摩托车经营公司、 另查明:被告汽摩公司下欠原告朝厂车款?但该金额中尚未扣减因财务手续问题未上账的部分款项)。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至1995年10月14日止,总价款为?该企业的注册资金为50万元。向本院提交了书面代理意见。重庆海庆实业总公司上海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甸康,闸北税咨所之委托代理人张波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重庆驻沪办之委托代理人胡观尧因未出庭,
故被告闸北税咨所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还多投资了近1
0万元。 尚需查证财务账后才能确定。 被告重庆海庆实业总公司,被告汽摩公司曾于1994年12月从原告朝厂在别处的销售点提走价款为元的两辆车,
05元。在乙方兑现第4条的基础上,
原告朝厂便从1994年10月28日起陆续向被告汽摩公司供货,原告朝厂按协议于1996年5月30日又向被告汽摩公司发送了价值元的3辆车。在验资报告中的货资金栏里确认了被告海庆上海公司投入货资金50万元。下欠原告朝厂车款?甲方为支持乙方,
05元,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50号3号楼2005室。第2、本院受理后, 法定代表人方甸康,被告海庆上海公司向被告闸北税咨所提交了1993年6月20日重庆驻沪代办部购买长安牌客货两用汽车的票面金额为元的两张发票, 被告闸北税咨所辩称:方甸康、海庆总公司和重庆驻沪办在各自虚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被告闸北税咨所在其虚验资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常勇,
原告四川朝机器厂(以下简称朝厂)与被告上海重庆汽车摩托车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汽摩公司)、在由被告海庆上海公司签章的其与上海联合汽车交易市场签订的上海联合汽车交易市场进场协议书第十解放碑代账公司重庆海庆实业总公司职工,
被告汽摩公司陆续从原告朝厂处提走了价值.45元的汽车共182辆,重庆聚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住重庆市渝中区静园3号。1994年2月24日被告海庆上海公司给上海汽车工业供销公司签发的用于购买桑塔纳汽车的?
被告重庆驻沪办与被告汽摩公司和原告朝厂之间产生的购销合同纠纷没有任何联系,该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将被告汽摩公司下欠原告朝厂的车款与上述三笔账务和原告朝厂自愿承担的调车运费、 法定代表人方甸康,乙方同意在1996年6月30日前全部付给甲方或用车冲;5?
委托代理人胡观尧,支付违约金,3条完成后, 被告上海市闸北区税务咨询事务所, 注册资金基本上是到位了的。05元(原告朝厂于1997年6月与被告汽摩公司书面对账,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50号3号楼2005室。另外,被告汽摩公司之委托代理人方,约定: 该证明证实了上海市闸北区甘肃路130号席103室的产权归属为上海联合汽车交易市场,经理。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
四川绵联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海庆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海庆总公司)、男,出具虚的验资报告, 被告重庆海庆实业总公司上海公司,被告汽摩公司向原告朝厂退回汽车7辆,为此,重庆海庆实业总公司等购销合同纠纷案时间: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196号。该部还代被告海庆上海公司投资了15万元现金和一辆价值元的汽车,用途为被告汽摩公司进行汽车等贸易的注册地点。该款本息由被告海庆上海公司偿还。委托代
理人李怀甫,1999-11-10当事人:方甸康、至今仍下欠货款.05元未付。被告海庆总公司在开办被告海庆上海公司时出资的100万元是真实的,住所地:
原告朝厂与被告汽摩公司分别签订了三份购销合同,共计付款?
前身为上海新申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证,但金额是否如原告朝厂所述,而且被告海庆总公司、 委托代理人方,为此, 上海市闸北区甘肃路130号103室。 被告海庆总公司辩称:被告海庆上海公司又是被告海庆总公司虚出资100万元开办的, 所发新车的车款,海庆上海公司和海庆总公司之委托代理人李怀甫,作为被告汽摩公司的递延资产;另外,经原告多次收后,另外,当乙方在4月29日汇出10万元至甲方账户后,
上海天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重庆汽车摩托车经营公司, 重庆市人民驻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重庆驻沪办)、 被告海庆上海公司不应承担民事责任。计价元;3?被告海庆总公司与被告汽摩公司之间也不存在着投资关系。被告闸北税咨所据此于1994年3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被告闸北税咨所在对被告汽摩公司进行的设立验资时,重庆海庆实业总公司等购销合同纠纷案-判裁案例-110网用户名密码记住我[免费注册][忘记密码]加入收全国站[进入分站]请您选择相应地区: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海南贵州西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黑龙江内蒙古海外热门城市: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武汉网站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律师在线律师热线法资讯法律法规资料库法律文书发布咨询判裁案例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企文规案例分析法学论文法律常识司法考试搜索您的位置:11月19日和1995年11月18日分别签订了三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经理。
但注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被告闸北税咨所在对被告汽摩公司和海庆上海公司进行设立验资时,住所地: 甲方凭乙方电补充发车3辆,另外,四川省绵市游仙区仙人路二段6号。 被告汽摩公司辩称: 使用关系为租用,这有被告闸北税咨所对被告汽摩公司的验资档案中的有关材料可以证实。各公司应以自身财
产立承担民事责任, 被告海庆上海公司辩称:加上由被告海庆上海公司拨付给被告汽摩公司的一辆.42元的轿车, 被告海庆上海公司要求被告闸北税咨所验证的注册资金总额为50万元,被告重庆驻沪办仅仅是被告海庆总公司的主管部门而非投资单位。因此,
出资时得到了上海新申浦瑞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新浦会计所,被告汽摩公司于1996年4月29日向原告朝厂汇款10万元。 违约责任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办理。 而被告海庆总公司又是被告重庆驻沪办虚出资1000万元开办的。1?总经理。所作出的验资报告也是客观真实的。
委托代理人臧泽春,其中以实物投资的为.42元,被告重庆驻沪办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供方向需方提供自产长安牌系列车型(每一份合同分别约定了车型、至今被告汽摩公司共欠原告朝厂车款.05元。乙方在1996年4月29日向甲方汇款10万元;4?45元。由于上述开办单位层层虚出资,因此,累计交付了各型车辆158辆,各自应对其出资开办的公司承担相应之连带清偿责任。
修理费元相品迭,
重庆海庆实业总公司上海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葆莲, 在被告汽摩公司的工商档案中,海庆上海公司和汽摩公司的三方协议书以及重庆市人民驻上海办事处代办服务部(以下简称重庆驻沪代办部)汽摩公司筹备组和被告海庆上海公司的三方协议书也可以证实是重庆驻沪代办部代被告海庆上海公司向被告汽摩公司投资50万元的,被告汽摩公司系被告海庆总公司的二级投资子公司,单价和数量);2?男,随后,另外,
上海市闸北区税务咨询事务所(以下简称闸北税咨所)购销合同纠纷一案,42元的转账支票, 住所地:根本不存在着虚出资的行为。 05元;2?原拟划拨固定资产73万元给被告海庆总公司,1996年10月3日原告朝厂的代表颜成与被告汽摩公司的代表朱武协
议退车款, 经审理查明:被告海庆总公司对被告海庆上海公司以及被告海庆上海公司对被告汽摩公司的投资均是到位的, 甲方确认乙方退回车辆3辆,1996年6月21日向原告朝厂退回价款为元的三辆车, 方甸康等、自第一份合同签订后, 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交货地点为绵,
上述账务因财务手续问题造成记账上的迟延。 法定代表人张嘉贤,至1995年10月14日止,因此,乙方尚欠甲方车款?
现已审理终结。36元,在后
发新车中冲;6?原告朝厂之委托代理人臧泽春、
至此,原告朝厂(供方)与被告汽摩公司(需方)于1994年4月23日、被告重庆驻沪办当时就退出了投资,乙方须在启票(增值税)之日起两个月内向甲方付清;7?有元是上海联合汽车交易市场的席位费,经收,主任。
价款元。
住所地: 有上海联合汽车交易市场和被告海庆上海公司共同签章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1994年1月17日重庆驻沪代办部向上海联合汽车交易市场交纳席位费元的两张发票和1994年2月5日被告海庆上海公司拨付上述资产的明细表,
重庆聚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闸北税咨所对被告汽摩公司的注册资金进行了设立验资。 被告重庆市人民驻上海办事处,依法组成合议庭,
计4万元,被告海庆上海公司曾在宁波保税区泰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汽摩公司经济纠纷案中还代被告汽摩公司偿还了元的务,被告汽摩公司认可截止于1997年6月28日下欠原告朝厂货款?欠原告货款是实,甲方用乙方在6月30日前所付车款的50%给
乙方补充发车,由需方自提或供方代办运输;3? 男, 三份合同均主要约定:主任。被告汽摩公司自1994年10月28日起陆续向原告朝厂付款,还于1996年9月16日向原告朝厂付款元,因而都无法立承担其在经营活动中应负的民事责任,后在上海杨浦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被告海庆总公司的歇业审计报告中也再次确认了这一事实。